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两手抓” 的总体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力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帮助和支持企业共克时艰、共渡难关,尽快稳定并恢复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态势,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力支持企业尽快有序复工
1. 加快企业复工复产。强化企业复工复产主体责任, 按照有限有序、分期分批、精准精细、闭环管理的原则,深 化驻企服务,协调解决生产资料运输、便利通行问题,保障物流畅通,助力打通产业链供应链断点、堵点,帮助企业尽快有序复工。(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大数据管理中心、区建管 中心)
2. 支持企业上规扩产。对 2022 年一季度新进月度上规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每家奖励 20 万元。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对除批发以外的规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2022 年一季度纳税营业收入超出 2021 年一季度 130%(含 130%)的,每家奖励 10 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
3. 增强企业上市发展信心。加快推进重点拟上市企业股改报会(报交易所)和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工作进度,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上市公司和重点拟上市企业给予专项纾困解难、精准帮扶。(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4. 加快项目建设 ……此处隐藏4527个字……。开展科技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根据企业需求选派科技专员,帮助企业尽快克服疫情带来技术难 题。(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全力保护企业法律诉讼权益
27. 保护企业法律权益。正确认定时效中止事由,确保企业诉权不因疫情蔓延而受影响;妥善审理因疫情导致的履 行合同纠纷,确因疫情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的,综合考虑疫情 因素妥善确定违约责任;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不得对用于疫 情防控的资金、物资或与生产防疫物资相关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等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因疫情导致违约、失信等行为的,可不纳入企业信用记录。(责任单位: 区法院)
28. 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实施免费服务企业专项行动, 积极发挥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化服务实效,对网格内未聘请法律顾问的企业开展“点对点”服务模式,为结对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免费为因疫情无法正常按时开工或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约定的企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免费为企业提供涉及疫情 紧急物资等方面的公证证明。(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上述政策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国家、省、市出台或调整相关支持的政策, 按新规定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