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丰润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
全区广大市民:
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今年我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希望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认真遵守。
如违反烟花爆竹禁放规定,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对查处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查禁烟花爆竹任务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罚。个人主动上交公安机关、未造成后果的,从轻或免于处罚。
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规定,主动劝阻、制止和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向公安机关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将依据《唐山市公安局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对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举报电话:110。
请广大市民共同遵守禁放规定,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自觉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守护我们的蓝天家园。
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