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年2月13日
迁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寻找与天津确诊病例同车厢人员李某某、孟某某有相同活动轨迹人员的紧急通告
2022年2月12日晚,我市接到天津市疾控中心协查函,函中提及我市李某某、孟某某,为天津市西青区新冠确诊病例王某某2月6日从辽宁绥中方向乘坐k1452次列车5车厢的同车厢人员。接函后我市立即对其二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其部分活动轨迹如下:
一、同车厢人员李某某的部分活动轨迹:
1、2022年2月8日17时12分到新购物中心底商新时代快餐店用餐,17时20分离开。
2、2022年2月6日18时到2月11日21时,多次在肯德基兴宝店兼职送外卖。
二、同车厢人员孟某某的部分活动轨迹:
1、2022年2月7日10时58分进入天洋广场宽广超市,在生鲜区和化妆品区购物,11时23分在16号收银台结账离开。
2、2022年2月11日8时31分进入北购超市丰庆店(迁安市第六实验小学南侧)购买鸡蛋和白菜,8时40分在2号收银台结账离开。
李某某、孟某某目前正在集中隔离,身体无异常,2月12日晚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凡与李某某、孟某某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立即向属地镇街或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尽早接种新冠疫苗,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联系电话:迁安市防控办:7976405
迁安市疾控中心:5329836
迁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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