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同小区居住涉疫重点人员行动轨迹的公告
2022年3月8日14:18接上级推送《关于保定市涿州市确诊病例刘某的同小区居住人员杨某某的协查函》,涉及我区涉疫重点人员杨某某一人。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杨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2年3月7日13:00-13:15在曹妃甸区唐海中医院采集核酸。19:00入住工业区曹妃岛酒店,19:50-21:45在曹妃岛酒店二楼包间就餐。
2022年3月8日7:45-8:10在曹妃岛酒店餐厅一楼用餐;12:15-12:40在曹妃甸工业区三加市场(交通银行对面)安徽板面单县羊汤面馆用餐;13:00-13:45在曹妃甸区临港医院采集核酸。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与杨某某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落实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报告所在社区(单位),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惊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电话:0315-5070077
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