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请按照网站提示及各认定机构公告(详见附件1)要求,选择现场审核确认点。
2.申报时间:
上半年申报时间:2022年6月7日0:00—6月21日18:00。
下半年申报时间(仅限中小学教师资格申报):2022年9月13日0:00—9月26日18:00。
3.选择认定机构:
(1)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根据户籍所在地、有效居住证申领地、驻宁部队所在地、学校所在地选择认定机构,即所在地(申领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根据户籍所在地、有效居住证申领地、驻宁部队所在地、学校所在地选择认定机构,既可到所在地(申领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也可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具体安排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公告为准。
(3)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认定机构为自治区教育厅。申请人选择本人任教高校作为确认点,宁夏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协调做好申请人资料核验和确认工作等。
4.上传照片:须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 ……此处隐藏630个字……。
(6)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专任教师证明材料。专职辅导员需提交专职辅导员证明。
(7)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近一学年承担教学任务的证明材料或课表,时间为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专职辅导员不提交此项。
(8)编制内人员提交工资审批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复印件。编制外聘用人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连续一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9)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须与网报照片一致。
以上材料,请申请人按照宁夏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有关要求装袋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自治区教育厅做出最终认定结论后统一打印。
(三)体检安排
认定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安排申请人分时分批错峰前往指定医院完成体检。申请人自行在认定机构非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果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依据。
(四)无犯罪记录核查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汇总申请人信息后,商请当地公安部门核查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情况。对无法在我区公安部门核查的申请人,认定机构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核查公文,由申请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提交认定机构。
(五)资格复审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宁夏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完成以上工作后,提交自治区教育厅复审。
(六)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由他人代领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需向认定机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资料代领委托书》